2021/6/25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先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说明。
附件:星月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
微山县综合服务大楼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
微山县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
向您推荐
长按屏幕
保存至相册分享至朋友圈
山东省圣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2019397号-1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