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27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先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说明。
附件:鱼台县西华村至陈年村(振兴路南延)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山东泽丰地产有限公司棠颂府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鱼台县云长路东延(工业路一湖凌四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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