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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德·瑞沂府一期水土保持监测

2020/10/8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我公司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备回执及验收核查意见参考样式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19】23号)规定,现将水土保持设施监测、验收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

1、奥德·瑞沂府一期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2、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

3、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0年第二季度

4、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

5、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0年第四季度

6、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

7、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1年第二季度

8、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

9、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1年第四季度

10、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

11、奥德·瑞沂府一期季度报告2022年第二季度